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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 批服务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办理 的通知

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 批服务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办理的通知

内发改投字[2020]61号 

各盟市、满洲里市、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: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围绕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 部署,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《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保障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问项目办理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电(2020)66号、中机发1694 号)、自治区人民政府《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 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内政电发2020)1号)要求,各地要依 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(以下简称“在线平台”),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 服务,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以及后续投资运行的影响,现就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严格执行在线审批 疫情防控期间,为防止人员聚集,各盟市发改委应充分利用在线平台受理、 办理业务,实行“网上办事”、“不见面审批”。一是指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领 码、赋码,便于开展各类业务办理;二是指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上传电子材 料、实行远程审批,对于办理过程中确需纸质材料的,项目单位可邮寄,也可通 过“承诺”于疫情结束后补报;三是指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项目审批、 核准、备案文件,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项目单位。 二、设立审批绿色通道 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,经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,全面推 行“承诺制”,按照规定后补手续。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, 提质增效增加产能;支持其他企业通过新增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线快速形成产 能。对防控疫情重点保障项目,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等指标。84 三、强化线上咨询服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,为加强咨询服务值守,为项目单位远程提供政策解答、流 程指引、释疑解惑等优质便捷服务,在线平台公布各级立项审批部门业务人员(审 批人员)办理咨询电话。请及时关注在线平台“在线咨询”模块,指导规范项目单 位办理网上审批,保障项目单位积极稳妥开展前期工作。 各级发改委要立即抓好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工作的贯彻落实,坚决防 止项目申报无门、审批服务出现断档问题,进一步保持项目办理畅通,为稳定投 资运行提供坚实基础。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 年 2 月 6 日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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